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2025-02-24 17: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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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回答2:

(一)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二)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四)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回答3: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其财产也由监护人保管,可以被监护人合理利用,在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之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自己的处分行为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以免惹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为对于被监护人的某些财产,监护人也不能作出处分。

回答4:

监护人责任有:1、监护人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利与合法利益;3、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等等。

回答5: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3)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4)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还应尽到谨慎管理注意义务,否则应赔偿被监护的财产损失。(5)尊重被监护人的自治权(6)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