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项,远期支票存款、临时借条、银行退票、停止银行中存款、已指定用途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不包括在内。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即通过在企业内部采取一系列管理程序和方法,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保证资产流动的合法、高效。
建筑业作为款项结算数额大、周期长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对于货币资金的依赖度很高,货币资金的健康流动也是维系工程项目建设、建筑企业运转的关键;而建筑行业短时间难以改变的僧多粥少局面,以及建筑市场时有发生的低价竞标、垫资施工等现象,都对建筑企业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筑企业有必要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强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购买材料、租借设备、发放工资等。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大量占用,工程款拖欠导致的应收账款较多,以及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导致的货币资金分散,都给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和风险。当前,建筑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主要存在资金短缺和违法乱纪这两个问题。
一是货币资金短缺现象普遍存在。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中建筑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短期债务的中位数为0.79倍,在2016年的1.07倍、2017年的0.99倍、2018年的0.88倍基础上持续下降。现金短债比中位数小于1,意味着不少企业货币资金无法覆盖短期债务,所带来的短期偿债风险将进一步弱化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在行业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货币资金储备也将趋紧,持续影响偿债能力与支付能力。
二是货币资金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库存现金中的转“现”为“银”、违纪支出、白条顶库现象,银行存款中的擅自提现、公款私存、截留公款情形,以及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套转取用、已到达货币资金作为“在途货币资金”挂账等,都会造成货币资金损失;甚至可以说在建筑行业,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
2、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问题的原因
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是建筑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避免资金运营效率低下、财务舞弊案件发生的核心。而建筑企业普遍未构建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具体体现在事前预算管理不协调和事中财务分工不明确两个方面。
预算管理不协调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不严的关键原因。货币资金预算管理是货币资金控制的重要工作,其效率高低直接关系到货币资金效益大小。而建筑企业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效率整体较为低下,既没有贯穿到企业管理的整个过程,也没有覆盖到项目管理的整个周期,未能发挥其在促进货币资金良性循环中的关键作用。
财务分工不明确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不严的重要原因。如有的建筑企业将凭证和银行预留印鉴交给同一人保管,还有企业由一人同时担任出纳和会计两项职务,这都为货币资金犯罪、财务舞弊行为提供了温床。此外,一人多岗、岗位与职责未有效分离也都是导致货币资金管理责、权、利不清的制度原因。
当然,除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外,事后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内控环节。而不少建筑企业中内部审计监督的缺乏,都会进一步削弱货币资金内部制约性。
3、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问题的应对
首先,建筑企业应从完善内控体系入手,宏观上建立健全授权批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审计监督;中观上明确财务分工、控制岗位的分离和轮换——涉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不相容职务应由不同人员担任,并针对货币资金相关岗位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微观上强化票据管理与印章管理、实施货币资金集中收付与预算管理。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需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教育。
其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领导层的决策需要员工层的落实,财务部门的组织也需要业务部门的配合。建筑企业有必要向所有员工宣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普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要点,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树立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常态意识与协作精神。
最后,建筑企业还需在加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的基础上系统防范货币资金风险。通过识别主要风险来源、关注主要风险控制点、监控主要风险指标,加强对货币资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进一步避免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扩大。
当然,建筑企业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解决,有的放矢地优化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货币资金作为建筑企业的重要流动资产,其内部控制是建筑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加强有利于防止贪污、腐败,提高企业资金的周转率和利用率,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企业应早日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完善提上日程,充分发挥其建设性作用。
如何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务分离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即将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员分离。
第一,出纳或收款员不能既收款又同时负责开发票或收据,应与开票员的职责分离。如果企业规模小,人员配备不齐全,则应有专人负责发票或收据的核对工作。
第二,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处理,其他职员不得接触未经支付的货币资金。
第三,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纳员应将每天收支现金数登记在现金出纳备查簿。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用现金日记账代替现金出纳备查簿,由出纳登记,但现金总账的登记工作须由其他职员担任。
第四,负责应收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负责应付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工作。
第五,保管支票簿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
第六,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应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现金支出账、应收款、应付款的人员分离。
第七,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应同出纳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二)库存现金控制
企业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当天未及时送存的现金应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现金收入不得坐支。出纳员应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三)银行存款控制
第一,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同样,银行存款户的终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对银行账户的开立、管理等要有具体规定,不能在同营业网点开立账户,或者同时跨行开户、多头开户、随意开户,也不能将单位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以防有人在开设银行存款户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二,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应记但未记入企业收入账或支出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一般而言,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较有规律,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相比之下,单位与客户之间的对账难度要大得多。一方面因为社会信用危机普遍存在,使得逃债的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客户分布天南地北,客观上也增加了对账的实际困难。因此,要加强与异地和同城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核对,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
第三,负责银行往来账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要对每笔未达账进行核实,还应注意到银行对账单的日期。
(四)定额备用金控制
企业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加以控制。其基本要求是:
确定应建立哪些定额备用金,例如,确定差旅费、工资备用金等。
确定每笔备用金的金额。备用金多少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除工资备用金外,其他备用金的金额不能过大。备用金金额确定后,它就是一笔固定的金额,任何超过该定额的现金支出均应获得特定的审批。
确定备用金的保管人。各备用金的保管人不能同时负责其他备用金、现金收入和支出的审批以及该项备用金的补充和支付记录。
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该笔支出。原始凭证应由备用金使用者的审核人签字。在某些情况下,备用金支付必须得到事先批准。
当备用金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时,备用金保管人可将已支付凭证交财务部门批准后,由出纳按定额补足该备用金。
(五)财务印章控制
一是保护财务印章的安全。对保管印章的人进行备案,并对每一次使用都作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印章,严禁未经批准在票据上签章。
二是在不使用时,印章必须与支票分开存放。
目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尤其是完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因此企业必须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各项经济业务的管理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控制的所有人员,保证各相关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