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女方签下离婚协议书,但男方不愿意签,等到现在男方想签字离婚,这样的协议书有效吗?

2024-11-24 18: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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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年前女方签下离婚协议,但男方不愿意签订,而现在男方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且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该协议书是有效的。

有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就可以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了。

法律链接:《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