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

2024-11-24 07: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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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相信很多人都很疑惑“买了意外险后,工伤险还能报销吗?”今天就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而工伤险是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因此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具体定义如下:什么是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怎么购买?如何报销?

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目的不同:意外险是保险公司是为消费者规避风险从而获得营利的手段;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3、缴纳方式不同:意外险的保费是由个人承担;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4、保障范围不同:意外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人遭遇的各种意外;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付。

但意外险和工伤险并不冲突,要是自己买了意外险,也不会影响你享受工伤险,意外险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工伤险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付,两者是互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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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可以同时报的。

  首先,我们号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购买商业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投资,也就是在约定的保险赔偿范围之内,商业保险公司都是有法定的赔偿义务的,这既是法治国家或者说是法治社会的要求,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是法定的强制义务,不因为购买了商业保险就排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有违法治要求。

  虽然,有一种观点是说保险应该遵从补偿原则,也就是可以两者享受,但是应该在享受第二种保险的时候扣除已经在第一种保险中享受的保险利益。但是这是一种经不起推敲的理由或者观点的,因为保险补偿原则只适用于同时投保多个同种类的商业险的情况,并不也不应该适用于强制保险或者是社会保险的。

  其次,工伤是对身体的伤害,而且这种伤害是必然产生后遗症状的(或轻或重),对于整个人生都是有重大的影响的。这种损害(对于身体的损害)是不能够单单用经济利益来进行衡量的,不能说重复享受不可取,更何况作为劳动者这是在对社会进行劳动奉献的过程中造成自己的身体损害的,不能与一般意外进行相比较的。

  最后,相关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也是对同时享受两种保险持支持态度的。如《人民法院报》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刊登的《意外险与工伤保险赔偿可否兼得》一文中提到的山东高院的一则判例对于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商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持支持态度的。

  参考资料:http://www.falvboke.com/work-injury/27.html

回答3:

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的规定。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商业保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出现合同中的应当赔付事项时,投保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从法理上,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可以同时报,但因为都需要原始票据,实践中有的项目不能活动完全双赔。

《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回答4:

您好!两个不能同时申请,需有先后顺序。因为保险都遵循补偿原则,即会扣除您从其它地方已经赔付的金额,对剩下的一部分进行赔付,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总的花费。有此也体现了保险保障的损失而不是盈利的性质。

为了做到这样的限制和规范,对于申请第一家,需提供发票等就医资料原件。申请第二家,有以下申请流程:
假设A为客户上一家已获得理赔的渠道,B为客户准备申请理赔的保险渠道。
流程:
1、从A处取得分割单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分割单也叫结算单)
2、再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到B公司,申请理赔(B会扣除掉A已经赔付的金额,再减去免赔额和自费项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赔付)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您,谢谢!

回答5:

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另外工伤险的认定的与意外险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因此建议大家先报意外险进行赔偿,之后再来报工伤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