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原件丢了,剩个复印件,如果打官司,法院很难支持的。因为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可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无其他佐证,单凭复印件,如果对方不认可,法院一般不会采信。
如果只有复印件,法院不会支持的。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复印件需要有原件作为佐证。
只有复印件是无法证明欠款的真实性的。
因为复印件的真实性都无法被证明。
要原件,复印件不被承认的。
如果您只有复印件,在开庭的时候,举证时被告如果对您的欠条复印件提出质疑,不予采信,法官也不会支持您的。
您再想想,除了欠条,您还有转账什么的凭证,或者是其他人证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