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允许调田吗

2025-03-09 09: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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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互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但该规定已废止,被新的司法解释替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指南》第三十二条……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本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回答2: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