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需要每年都申请吗

2025-03-06 10:39: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积分确认与调整可知,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才应当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参考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国上海政府网

回答2:

上海居住证积分第一年需要申请,申请通过后,第二年开始需要续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用社保积分,或者是用职称积分,会对你的社保材料重新审核,如果不符合要求了,积分就需要重新申请了。
上海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持证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结婚证、户口簿、验资报告、纳税明细和聘用本市户籍人员证明等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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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是的,上海居民证积分需每年都申请。具体政策如下: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后,本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每年办理一次居住证签注;同时,持证人将根据不同积分,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等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2、按照《办法》规定,今后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即持证人在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同时,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中止;而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可恢复。

3、《办法》规定,居住证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相关待遇;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4、持证人还可以享受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房、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等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5、《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积分低于标准分值的,将中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扩展资料:

上海居住证申请流程:

国内外人员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居住证》申请表。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材料

1、人才引进申请报告(1份) 内容:申请函应向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引进人才简介和引进理由提出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 内容:申报单位出具

3、申报单位的外经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外商投资单位出具

4、录用名册(1份) 内容:一式三联

5、申报单位与被引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1份) 内容:合同期限五年以上

二、个人材料

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 内容:由申报单位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统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次页的工作单位应填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经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机构代理的应填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

应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及派出所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未婚者填无,爱人已在沪者应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应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2、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1份) 内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认定

3、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1份) 内容:需申报单位盖章

4、档案所在地同意调出函(1份) 内容:原籍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并盖章

5、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 内容:未婚证明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8、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9、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的证明(1份) 内容:须盖章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学历证书原件需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原件及批复复印件

11、被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1份) 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进人员在上海落户地的证明(1份) 内容:自己买房则需房产证;如落户直系亲属家,则需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如落户非直系亲属家,则需该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13、被引进人员体检报告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

14、随迁人员的资料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居住证


回答4:

是的,上海居民证积分需每年都申请!具体政策如下: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后,本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每年办理一次居住证签注;同时,持证人将根据不同积分,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等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2:按照《办法》规定,今后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即持证人在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同时,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中止;而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可恢复。
3:《办法》规定,居住证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相关待遇;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4:持证人还可以享受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房、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等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5: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积分低于标准分值的,将中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回答5:

不需要,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才进行积分申请
下面是积分申请的流程和材料:
一、申请流程
1. 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2. 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申请积分
二、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引用资料来源: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分材料没问题交上去后,一般在20个工作日的审核期。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