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方到底是空手还是持械,持的什么械?
第二对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抢劫还是寻衅滋事?
这两点对你非常重要!
如果他拿刀要抢劫你,而你慌乱中一下就把他打死了,那么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你俩在搏斗中他倒地,或者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你在没有停顿的情况下一直打,导致他死亡,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又如果他没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你继续打,中间有停顿,比如你休息一会继续打,那么应当认为故意伤害,如果致死的话应当认定为伤害致死,如果你休息的过程中又拿来刀什么的东西继续对他实施殴打致死,那么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和伤害致死弹性很大)。
如果对方什么没拿也没要抢劫,那么你属于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等等。
具体的还要了解事发经过和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才能定性。
首先正当防卫必须是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也就是说必须对方先向你动手,你进行反击。其次,我国所有防卫过当判决的理由皆是你反击一下已经伤害对方了,还继续反击就是防卫过当。所以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先动手,并且你一击就将对方致死或者致残,哪么是有可能判你正当防卫的。否则皆是防卫过当
有划分武力等级和客观因素,一般情况分为,赤手、持棍、持刀。在武力对等的情况下,亦或可能造成防卫过当。如果你是一名柔弱女性,对方为一名强壮的男性,且对方持刀你赤手的情况下,亦不构成防卫过当。如果你是一名强壮的女性,对方是一名病弱的男性,且你赤手对方持刀的情况下也可能不构成防卫过当,所以武力等级和客观因素很重要,具体判定以客观事实和条件因素来定。
可以认定为防卫过当。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防卫过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