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返聘后是不需要开劳务费发票入账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新招聘的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工资可以直接入账,不需要去开劳务费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新招聘的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工资可以直接入账,不需要去开劳务费发票。
不用呀
直接以工资方式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