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准备去法院起诉,对方有一套房产,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2024-11-24 0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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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方只有一套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

要求法院对其房产采取查封并进而进行评估拍卖措施,法律只是规定应该给被执行人家属留出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居住条件,并没说不能拍卖唯一的住房,司法实践中可以将此套房产拍卖掉,部分款项给被执行人及家属置换一套够住的房屋即可,也可给他们暂租一套房产,为其缴纳一定时期租金即可。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仍可将该住房依法予以拍卖。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关于对方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时是否会执行:
(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的生活用品。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且不是豪华住宅的,一般会查封该房、但不会拍卖用于赔偿。
(2)但如果该房价值较高:也有法院会采取执行措施,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在拍卖款中扣除赔偿款、房租、执行费用后,退还给被执行人用于另购住房生活。

回答3:

首先你要去法院起诉他,等法院判决你胜诉,支持你的请求。你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在诉讼中请求法院查封,到一定期限他仍不还钱,就可以强制拍卖了。你说的其他问题有可能发生,但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