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对妻子性生活不尽义务是什么行为

2024-11-24 00: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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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玩忽职守。

回答2: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一种是妻子做什么让他觉得特恶心、特厌恶的事后,老公就没了兴致;第二种情形是老公的身体较差,难以满足老婆这方面的需求,心里想做,器官却不能做好工作准备,这种得去医生院看医生加以调养,通常分为器质型和心理型两种,器质型的较麻烦,而且需要妻子配合治疗;第三种情形是老公工作太累或是心理状态不佳,这种情形会影响他的欲望和质量,让他不能做好工作准备,索性不做了;第四种情形是老公有同性恋的倾向,对异性床第之事从心理上没有兴趣,异性不能满足他在这方面的欲望需求。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为某事吵架了,负气冷战时期,拒绝房事,并以此作为对对方的惩罚。最后一种情形是老公患上了性冷淡了,本身对性没有兴趣,这种情形也需看医生,在医生指导下由老婆配合治疗。 婚姻存续期不进义务大致是这几个类型,当然这里列举的,只是共性,还会因为个体的身体、心理不同会有其他特例,作为妻子,遇上这样的事,千万不能怪他,指责他、甚至给他的长辈、同辈亲人、朋友讲,而是要冷静地与他勾通,找到发生这种情形的真正原因,只有找到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改变这种状况,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加巨这种情况,影响夫妻感情。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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