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2025-03-23 02: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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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0]
3号)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公司,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按财政部印发的《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财会[2001]43号)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而不应当计入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

  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精神,税收返还即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税款的,通常属于与损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

  截至目前尚未见到“财会[2000]
3号”以及“财会[2001]43号”失效的明确规定,但其制订的准则和制度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不能简单地依据、适用。更重要的是一般文件中所说所得税先征后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的所得税减免,而问题所述地方性优惠政策不属此范围,所以不能简单按照这两个文件规定处理,而更宜于采用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处理。

  相关会计分录:
  1、收到当期返还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收到跨年度返还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回答2:

收到当期返还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收到跨年度返还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税款的,通常属于与损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

回答3:

当地政府承诺免3年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是没有权限减免税收的,税收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当地政府的承诺,一般是通过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进行返还。
你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与你们企业之间的协议要求,将每月末交了报表缴了企业所得税后,将缴税的完税证明,到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进行申报认证,在财政部门确认后,财政部门会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你们之间的协议要求进行返还。
会计处理时,缴税时按正常会计处理(即:借:所得税,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在收到返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返还。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回答4:

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回答5:

当地政府承诺免3年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是没有权限减免税收的,税收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当地政府的承诺,一般是通过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进行返还。
你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与你们企业之间的协议要求,将每月末交了报表缴了企业所得税后,将缴税的完税证明,到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进行申报认证,在财政部门确认后,财政部门会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你们之间的协议要求进行返还。
会计处理时,缴税时按正常会计处理(即:借:所得税,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在收到返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