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样的辞退是违法的。
一般的辞退是要按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一般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接触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辞退的行为,而又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一方还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望采纳!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1、可以找劳动监察来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