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

2024-11-24 1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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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扣税的,但员工被企业裁减之后经济上将更为困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布两年后,财政部颁发了有关经济补偿金免税的新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法律依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回答2:

最近,我被公司裁员。公司按国家规定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在这儿工作3年多了,按规定本可以拿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我每月工资5000多元,4个月工资起码也应有2万元。但财务人员发给我的补偿金只有1万多元。问及原因时,财务人员解释道:“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就剩这么多了。”请问,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也要缴税吗? 殷律解答: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扣缴个人所得税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如果把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直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基数,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国家的有关规定是: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你所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一般是不会超过所在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因此,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