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人犯法,亲属也受处置的情况,被成为株连,所谓“其罪当株”,历史上最广的株连有十族,是明成祖朱棣夺权之后对方孝孺实施的刑罚。第十族为其朋友和学生。至于一家犯法,邻居受牵连,叫做连坐。所谓连坐,即一人犯罪,全家、亲属、邻里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一同株连受罪。连坐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亲属连坐,二是邻里连坐,三是职务连坐。
株连九族 连坐
株连九族。
株连九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