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如何委托律师刑事辩护?

2024-11-25 2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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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香港人在内地委托律师辩护的,除了委托司法部认可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之外,只能委托内地的律师;二、委托律师的程序1、与律师洽谈(介绍基本情况、说明委托要求等);2、查看收费标准,并与律师协商收费事宜;3、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和办理以下手续: 1、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 2、你的身份证和回乡证; 3、亲属关系证明(如有最好,没有也可以); 4、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刑诉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该条第2项又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又明确规定:“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个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定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回答2:

最简单快捷的办法,家属直接到大陆,给律师出具辩护委托书即可。

回答3:

可以直接网上联系,然后就可以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