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买的计量器具,有出厂合格证等于检定合格吗?

2025-03-20 0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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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出厂合格证和检定合格证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证明。出厂合格证是计量器具在产品出厂前经内部技术检验并确认质量合格而出具的合格证书,是对整批产品综合性能的整体标注。它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本身质量好坏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并且计量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震动或碰撞而影响其准确度或稳定性。另外, 还有一些不法销售分子给假冒伪劣产品贴上合格证,蒙骗消费单位和业主。而检定合格证是对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评定合格证书,是由法定计量检定测试机构签发的,是对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认可,具有法制性和公正性。所以,用户购买计量器具后,应立即到计量检定机构对其计量性能进行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后方能投入使用。同时送检时, 一定要整机送, 不要拆散损坏原状况,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2:

需要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所以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发给检定合格印、证,方可使用。另外,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如在出厂前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在计量器具上使用了全国统一的首次强检标志CCV,不需检定,失准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