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号“+、-”是15世纪德国数学家魏德曼首创的。他在横线上加一竖表示增加、合并的意思;在加号上去掉一竖表示减少、拿去的意思。
乘号“x”是17世纪英国数学家欧德菜最先使用的。因为乘法与加法有一定的联系。,所以他把加号斜着写表示相乘。后来,德国数学家菜布尼兹认为“x”易与字母“X”混淆,主张用“.”,至今“×”与“.”并用。
除号“÷”是17世纪瑞士数学家雷恩首先使用的。他用一道横线把两个圆点分开,表示分解的意思。后来菜布尼兹主张用“:”做除号,与当时流行的比号一致。现在有些国家的除号和比号都用“:”表示。
扩展资料:
加减乘除法是基本的四则运算,符号依次为“+-×÷”,在没有括号的情况下,运算顺序为先乘除,再加减。
加法的性质
⒈交换律:a+b=b+a
⒉结合律:a+b+c=a+(b+c)
减法的性质
a-b-c=a-(b+c)
乘法的性质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c)=(ab)c
3. 分配律,a(b+c)=ab+ac
除法法则
除数是几位,先看被除数的前几位,前几位不够除,多看一位,除到哪位,商就写在哪位上面,不够商一,0占位。余数要比除数小,如果商是小数,商的小数点要和被除数的小数点对齐;如果除数是小数,要化成除数是整数的除法再计算。
+“号是拉丁文“et“(and 的意思)的缩写,最早出现於1417年的手抄本中。而“+、-“符号第一次出现在正式印刷的书本上面,则是在西元1489年出版、由 Johannes Widmann 所写的数学书。
而“ד号的使用则比较晚,第一次见於正式印刷的书,是在西元1631年於伦敦出版、由 William Oughtred 所写的《数学之钥》。
而另一个乘法符号“‧“则同样约在十七世纪初期,由 Thomas Harriot 开始使用在所写的书上(正式出版则在 Thomas Harriot 过世后的1631年)。大数学家莱布尼兹在西元1698年的一封书信上大力提倡以“‧“表示乘号,因为“ד实在太像字母“x“了!
而除法符号“÷“则由 Johann Rahn 在西元1659年,第一次使用在自己所写的书上。
1489年德国数学家魏德曼在他的著作中首先使用了“+”“-”。
那位かみさま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