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就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几种情况考虑:
第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第二、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3、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婚后共同努力买的房子。虽然只写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一方选择放弃,否则的话。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房产证买的房子其实只有女方那么就属于女方的房产,其实就是是是如此,那么我觉得事实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不得不说,如果按照法律来讲,其实只有女方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栋房子的所有权都不是属于女方。
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最多只有女方的名字,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是女方父母或者是女方单独用自己的私人财产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后夫妻两个共同财产。
婚后买的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