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想离婚的话,而您的老公不同意协议离婚的话,这边建议您去起诉离婚。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话,你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话,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可以证明你们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你们双方就可以离婚了。但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妻子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丈夫是不得请求离婚。但如果这时候妻子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丈夫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不成的话,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最后,感情是来之不易的,毕竟你们是有感情的。才会结婚,那么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那也是正常的现象。正所谓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根本没有隔夜仇。如果不去解决这类的问题,一味的只是离婚逃避,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都会后悔。希望你们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考虑清楚各方面的因素,最后再做出决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样的男人可能出于以下几种心理原因不同意协议离婚:
1. 控制欲过强:男人可能想要控制婚姻和离婚的进程,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同意协议离婚可能是因为他想要控制财产分配、抚养权等问题。
2. 自尊心受到伤害:如果男人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可能会以反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自尊心。拒绝协议离婚可以显示他的力量和权威。
3. 不想离婚:男人可能并不想离婚,但是又无法解决婚姻中的问题,于是采取了这种消极的策略。
4. 报复心理:男人可能希望通过让妻子起诉离婚来报复她,或者以此对她进行经济上的惩罚。
请注意,这些只是可能的原因,并非所有情况都是如此。每个人的情况都是独特的的,这些原因可能相互交织,影响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您正在面临这种情况,最好与专业的婚姻咨询师或律师交流,以了解更多可能的原因,并找到适合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