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短期借款期满后未能如期归还,需要办理展期手续。办完展期手续后,期末会计报
表反映仍然应当列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项目中反映,不能因此改列为“长期借款”或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项目中反映。既便是改制拟上市企业提供连续三年会计报表,也
应当照此办理。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流动比例和负债结构比例,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转
为流动负债反映。在会计报表附注项目注释中要注意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逻辑性。
如果在本
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或者没有发生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特殊交易,
或者本年中也无发生借款期限截至在下一年年末要归还的长期借款,那么期末某项一年内到
期长期负债,不应大于期初该项长期负债的余额。
短期借款:一年以内偿还期的各种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是指反映企业长期负债中自编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形式上是在长期负债账户里反映,本质上是一种流动负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中单独列式。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仍在“长期借款”帐户核算,但期末填列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时,应在流动负债中单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加以反映,而“长期借款”项目中则要将其扣除后再反映。
对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也应比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处理。
借: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
或
Short
Term
Loans)是借款的一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