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是游戏公司直接用明星的图片合成广告,一开始小范围,当宣传到一定程度后,明星的经济公司就找上门了。找上门后就是协商或打官司,就算经纪公司官司打赢了,游戏公司也就赔钱呗,这哪有游戏赚得多。而且经纪公司还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明显不合算。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游戏公司再找代言就更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