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发布,其中对于成都隔离政策有了最新规定:
下列人员要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接受排查登记、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
1、抵蓉之日前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2、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显示为“中风险”“高风险”的防疫信息码的湖北入(返)蓉人员。
3、未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武汉市、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的)高风险和中风险县(市、区)的入(返)蓉人员。
4、纳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共同居住者。
扩展资料:
防疫注意事项
1、保持办公、工作场所清洁,上下班前后使用酒精等消毒剂(适宜消毒剂) 喷雾或擦拭电梯、扶手、门把等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
2、身体不适或有呼吸道病症者,建议暂时不要上班。办公、工作场所有人 咳嗽时,请他/她佩戴口罩。
3、保持定时室内通风换气,在上午 10 时以后、下午 3 时以前坚持通风换 气一小时以上。
4、去食堂打饭排队最好保持一米距离并佩戴口罩。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 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参考资料来源:犍为县人民政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 四川多地出台措施
武汉城区和湖北省其它高风险县,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武汉城区和湖北省其它高风险县(市、区)的入(返)川人员,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相关机构和社区按规定对其进行管理。湖北省中风险县(市、区)的入(返)川人员,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觉接受社区(村)管理。
所有中外人员,凡是在进入成都之日前14天内,有过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一律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也就是一律隔离14天。
来后第一时间需到实际居住社区(村)、所在工作单位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并积极配合各检疫点工作,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湖北省低风险县(市、区)的入(返)川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村)报到,体温检测正常即可复工和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