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废品、次品、等外品、下脚料等变卖产生的收入,要怎么账务处?

2025-03-15 1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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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产生的收入直接冲减研发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研发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提醒: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