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第一继承人的哥哥没有权利取得该房屋应有的分额,是因为:有合法证据支持赠予行为的真实有效,比如书面的、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有遗漏公证、或哥哥已经取得其它方面价值相等的父母遗产,或者能证明哥哥没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的原因而致赠予行为的发生。如没有上述其中一项证据的真实可靠,那么,即使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在你名下,你哥是有权取得属于他应得的利益的。
严格讲,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只拥有其中的一半。
即使加上继承父亲遗产的1/3(总房产的1/6),母亲也只有2/3的产权,把老房子赠与给你,显然侵害了你哥哥的合法权益,你哥哥当然有权要的。
有权利要的,他也是继承人之一。
按法律规定 没你哥同意你是不能过户的,由于当时过户承办单位没按法律程序做,使你过户。现在你哥想回很难
物权法规定房本是谁名子就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