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只买了交强险,有什么影响?

2025-03-10 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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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最好是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

2、你自己还是把这个情况好好跟交警大队沟通,让其出面跟你们做个调解吧。;

3、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去诉讼解决了。

对方全责,只买了交强险,如果对方全责不赔钱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代位追偿”:

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在保险法中被称为“代位追偿”制度。

代位追偿是被保险人的一项默认权利,也是世界范围内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定。我国的《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了“代位追偿”的情形。

在车险费改之前,代位追偿通常只适用于按比例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完全无责情况下不予赔偿。但费改后,无责一方也能行使代位追偿。大家应该知道,代位追偿是保险公司的一项义务,这是他们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什么业务特色。

代位追偿的条件是: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1、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2、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3、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4、第三者逃逸。

在申请代位追偿时,你要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明确说明,对方不存在主观上积极赔付的意愿。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懈怠,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偿的义务,那么你可以拨打12378保监会投诉热线。

要注意,对于第四条,第三者逃逸的情况中,前提是有事故认定书。没有事故认定书无法划分责任,所以没法申请代位追偿。

 

以下五类情形,不能申请代位追偿:

1、案件事故责任不明;

2、未投保机动车损失险;

3、前期被保险人已全部放弃向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主张赔付的权利(若部分放弃,在放弃部分内免责);

4、前期被保险人已从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获得了全部赔付的;

5、被保险人拒不提供被追偿人信息。

 

要申请代位追偿,需要提供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维修发票、定损清单,以及对方的相关信息。其中,定损清单需要到全责方保险公司拉原件,并加盖公章;在提交报销时,用的是复印件。

保险公司会跟你签订一份《保险权益转让书》,然后会先支付你垫付的维修费用。接下来,保险公司就会对第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展开追偿。

从保险公司角度讲,代位追偿分为诉讼追偿和非诉追偿,诉讼追偿的起诉对象一般是肇事司机、车主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非诉追偿,即保险公司通过行业交互平台对责任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或者线下进行追偿。

保监会明确规定:

无责一方,行使代位追偿不算出险;次责、同责、主责,行使代位追偿,才算做出险。所以,如果你是无责方,大可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但如果你是有责方,那么就要谨慎行使这项权利。

 

如果你不想因为代位追偿影响自己的保费,那么可以自己去法院向对方提起诉讼。但是你要知道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是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的。有的法院在立案时,还要求提供对方的保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