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警犬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与犬亲和,建立依恋关系。幼犬一般在三个月至半岁时可以与训犬员建立这种依恋关系,这个过程最快约半个月时间,没有绝对,因人因犬而异。
第二步,先期训练一些服从性科目,比如随行、坐、卧等,这个步骤一般需要三个月时间。犬的记忆也是容易遗忘的,不是说这个训练完就结束了,还需要不断复训加以巩固。
第三步,训练实战科目,如扑咬、搜毒、搜爆、鉴别等。这时需要训犬员根据犬的特点来分专业科目:如果犬的兴奋度高,对嗅觉非常灵敏,那么训犬员可能往搜毒或搜爆犬方向培养;如果犬非常凶猛,那么训犬员可能会往巡逻、扑咬犬方面培养;如果犬的其他方面一般,只有嗅觉特别突出,那么训犬员会往寻血犬方向发展。
第四步,考核合格后投合使用。经过半年以上的专业训练,训犬员对爱犬进行上岗前的考核,考核不合格将继续训练,直到合格为止。“实在不能达标,也只能淘汰了,不过这种情况非常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