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危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2024-12-27 01:10:1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回答2: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其中包括

1、当地危房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2、当地的建设部门申请鉴定。

3、当地司法鉴定部门也有鉴定资格。

扩展资料:

第八条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的,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回答3:

找当地的房管局里面的房屋鉴定所,收费是按面积算的。

回答4:

你可以搜一下本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基本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