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身份证也丢了 怎么办理销户

2024-12-15 1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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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
工作人员告知,根据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建议当事人首先联系辖区派出所,
开具相关户籍证明,再与住建局办理销户手续。

回答2:

1、 办理条件及手续: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 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 口。
对公民死亡后3个月内户口仍未注销的,派出所经过信 息获取、调查核实、主动告知等程序后直接予以注销。
(2)公民非正常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 居)委会持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的,由 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 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4)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 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
2、办 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回答3:

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