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我身份证办银行卡还给我钱是什么套路

2024-12-20 06:55: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说不好,你们的关系肯定不错,否则你也不会把身份证给他用,属于别有用心。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这样子一般都是拿你办的卡洗钱,是违法的。

本人银行卡被别人用洗钱是犯罪吗

有责任,持卡人转借其银行卡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1、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2、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二)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三)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四)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3、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持卡人将单位的现金存入单位卡账户或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卡所属单位及个人卡持卡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如果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更不会判刑。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回答2: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这样子一般都是拿你办的卡洗钱,是违法的,谁的卡就抓谁,你就算没参与,但你提供卡了,属于参与犯罪。也会判刑的。

回答3:

说不好,你们的关系肯定不错,否则你也不会把身份证给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