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委托书怎么写的
委托他人办理事情的委托书内容主要包括:呈递单位名称,说明委托缘由,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委托权限合委托事项,法律效力承诺,委托人署名,委托书签订日期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