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公示专家论证单位专家可以参与吗

2024-11-25 07: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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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判断是否能够参与,以山东省为例,相关规定只规定了论证专家需要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根据《山东省级预算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专家论证意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聘请至少3名专家进行论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聘请至少5名专家进行论证。聘请的论证专家应当拥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名论证专家应分别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意见应当包括市场分析和提出单一来源供应商的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山东省级预算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意见。每名评审专家应分别填写《变更单一来源采购评审专家意见表》,评审专家应当说明招标过程的合规性以及潜在供应商确实比较少。

评审专家资格证明。本人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复印件;选择性确定的评审专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山东省级预算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回答2:

不可以。
政府采购专家是政府采购的裁判员,应该与政府采购项目不存在利害关系,应该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在就 是否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时,采购单位自己的专家可能要顾及采购单位的利益,偏向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即便出于公心出据论证结果,也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这有悖于政府采购的公正原则。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
第二十五条 评审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