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的,理论上是可以在法院要求推翻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可以推翻,只要能提供与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同的证据,不过这种可能性很低。
在小区小车以四十多码的速度行驶,发现有人过路,临危采取制动,反而油门当刹车踩,导致将人撞飞近二十米远,这种责任怎样划分,求答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