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己经结婚,并居住在一起了,是离婚,所以彩礼可以不退。但如果你还是处女之身,那彩礼的事还是应该退一部分,分手见人品,把人逼急了,对大家都不好,如协商一致,离婚也会顺利很多,
一:“年轻夫妻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并没有共同生活的”。现在的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很多人结婚都是在相亲下完成的,因为结婚前,大家并没有太多的了解,相亲时,有些人也故意隐瞒一些事情,所以,夫妻结婚领证后,就开始闹矛盾,最后也没在一起居住,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在离婚的前提下,可以请求法院介入,要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当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留证据,法院查明属实后,都会支持。
二:“年轻夫妻已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情况下,男女结婚之前,都会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再办理酒席,但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结婚后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两人要离婚,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人会比较少,但也不能说没有,因此,在结婚之前,最好先办理手续,以免别骗。
三:男方结婚前已给付彩礼,但导致给付人生活穷困潦倒的。近些年,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于此同时,农村的结婚成本也在攀高,一些风气不好的地区还出现了“高额彩礼”的现象,很多男孩子为了满足女方的要求,都会借债应急,如果男方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贫困,女方因为日子不好过要离婚的,在夫妻两人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请求女方退还彩礼。
结婚时间较短,彩礼部分退还。男方身体缺陷可以作为一个条件。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虽然双方已经结婚,但是由于双方在一起生活没有超过两年,原则上应该半数返还彩礼,根据规定,如果双方生活超过两年的可以不用返还彩礼。 同时,关于彩礼问题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返还方式的确定: (一)接受人接受后,未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返还彩礼时应当返还现金。 (二)接受人接受彩礼后,确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女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
如果婚后知道男方隐瞒了身体健康情况,这是欺骗,你可以离婚,彩礼需要协商解决,或者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决,彩礼作为精神赔偿。
处于道德上,你还是退了吧,毕竟是你提出离婚,你要是不退彩礼你觉得可能离了吗?既然你发现他有病,为了自己的幸福,未来,双方协商就离了吧,如果有结婚证,去民政局解除婚约,没有的话,双方达成协议,商量好,写一份协议书,写的明明白白的,以免赖账,到时候还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