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对方是否同意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去即可办理。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均为原件。有的地方不讲理,还要求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诉讼离婚,只需要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诉讼至法院以后,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判决。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如下限制离婚的情况: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又没有婚姻法第33、34条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没有离不掉的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原告撤诉的,通常情况六个月以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过六个月以后可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
你好!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