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新规定:
1、过户所需材料: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2、过户注意事项: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如需过户,需要将车开到市场,让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另外,在进行车辆过户时,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但建议保留一份复印件。
3、税费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二手车销售确实有减按0.5%征收率的新政,但是这里是有适用范围。政策规定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的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不能适用减按0.5%征收座征收增值税政策。
二手车过户的新规有: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
2、便利二手车交易,细化“跨省通办”配套举措,保障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在转入地开具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政策落地落实。
3、推动二手车信息开放共享,各地加强二手车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运用;
4、是创新二手车流通模式,加强二手车诚信体系建设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