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不好说了。这里面牵涉到两个问题:一是你不服从组织调令,这个确实是可以被开除的。二是强令加班不给加班费,这个就牵涉到建筑行业普遍的违法行为。你不服从调令,他要开除你,你还真无能为力。对于强令加班且不给加班费,我们搞工程的也基本是无能为力的,除非你去法院告他,那肯定你要打很久的官司,当然如果你把媒体运用好了,肯定是能赢官司的,但是对我们搞工程的娃来说,代价是非常大的(时间、身体、金钱、前途等等)。这也就是为什么建筑行业至今都是5+2,白加黑却没有人管,也没有人去打官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