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雇佣合同关系,非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承揽合同关系,应当由承揽人承担侵权责任,定作人(雇主)没有明显过错时,不承担责任(这种合同关系更符合承揽合同关系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都承担,司机失误要担责,你是老板,安全抓的不够,也要承担。
雇员致他人受伤由雇主负责。首先,你必须为他人的手骨折负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有过错或者重大过失,你可以追偿。
如果不是故意导致的,责任由雇主承担,司机确有失误的话,你也就只能不给他工钱。
主要责任是挖掘机司机,你也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毕竟司机是你雇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