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开票日期日开始到认证日止180 天以内o
从发票开具日期算起180天内去税务机关认证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开具机打票后180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