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是否还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2025-01-06 12: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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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岳父岳母自己没有收入、也没有自理能力,就不必赡养父母了,老人的其他有能力的子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的

  而你们作为第三代,也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你们只要赡养好你们的父母就行了。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请注意: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应予以赡养。

自己也没有经济能力,就不需要赡养了

       

回答2:

一、只要是负有扶养义务的,那么是要承担扶养义务的,经济困难的可以根据情况相应承担。拒绝赡养和无能力赡养是两回事,有扶养义务就不能不履行义务,当然,没有经济来源就不能实现义务履行,但并不是说没有义务。
二、因为老人还有其他子女,所以,你方不需要代替岳父承担扶养义务,除非老人的其他子女都没有能力赡养老人。

相关法律条文供参考

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己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己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己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回答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本人不需要赡养老人,但是在自身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拿出一部分钱来给老人,或者补偿给其他子女因为赡养老人的话费。
你与你的妻子应代替你的岳父去尽孝,法律有规定积极赡养老人的子女,都是可以在继承老人的遗产时多分的。
如果想拒绝赡养的话,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证明不再赡养老人但是也不在参与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利义务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