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因此,发现传销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
各公安局派出所,或工商局,工商所
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