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地方官学自西汉景帝时文翁在蜀郡设学宫开始。汉武帝对文翁设学宫甚为赞许,并诏令天下郡国皆设学宫。
从此以后,有些郡开设学宫,并建立了地方教育制度。按制度规定,郡称“学”,县道邑侯国称“校”,乡称“庠”,聚称“序”。学校的名称就是由此而来的。
东汉出现了学校多,学生多的良好局面。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官学衰废,有名无实。
唐代为我国封建社会盛世,其前期教育空前发展,地方官学繁盛。地方官学除由长史管辖的儒学外,还有直属太医署的医学。府州县学的学生一般是下级官吏及庶民子弟,学习内容以“九经”为主。
宋辽金时期,辽金也设有地方学校。宋代地方官学首先设置了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员,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路州县学政。朝廷划拨学田,保障经费,教学内容已与汉唐以来的地方儒学别无二致。
元代地方官学制度比较完备,在各府州县内均有相应学校,但有名无实。
明代早在朱元璋立国之初,既在全国诸府州县设立府州县学,又在边防区设卫学,乡村设立社学。最盛时期,全国共计有学校1700余所。清代基本上沿袭明代学校的规模。
总之,我国古代官学在培育各种优秀人才,继承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繁荣科学、学术事业,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曾经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和世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