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房产手续必须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吗?

2024-12-12 1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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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二、程序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