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辞职后,我批准了,但他非要等30天后才离开,否则我还得补偿1月工资?

2024-12-25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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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规定,乙方提出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递交出面申请,但是没有说非得等30天后他才能走人。你应该尽快批复他的辞职申请,为他办理各项转移手续,包括档案和各项社会保险。
他的辞职申请就是他主动辞职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回答2:

哈哈.不把你放在眼里,人家上头有人啊.那你就和他的后台老板说了,为了公司着想.把那个家伙给干掉了

回答3:

不是那样的啊!!
既然是她辞职了,那你可以立刻要她走的啊!!
工作交接完了,你可以立让她走的!!
那个30天其实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才定的!!
所以你可以立刻马上让她走人!!
那种人脸皮也够厚的!!

回答4:

没有试用期吗?试用期你在做什么?
如果是试用期结账让其去人就可

回答5:

不是那样的啊!!
既然是她辞职了,那你可以立刻要她走的啊!!
工作交接完了,你可以立让她走的!!
那个30天其实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才定的!!
所以你可以立刻马上让她走人!!
那种人脸皮也够厚的!!

是这样的,你可能叫她打包走人啦!!!

回答6:

你们有没有签订合同,如签定了合同的话,那就按合同办事,在酒店行业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离开,公司的话一般都是一个星期,员工得提前一个星期提交辞职报告,要是你们什么合同都没签的话,又是他主动辞职的,你大可把他敢出去的,他硬要呆了可以,不要发他工资就可以了呀,他愿意做义务工的话,那也没话说,你是老板,你自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