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定死亡顺序,无遗嘱的情况下,妻子无权继承公公的财产。
但是
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儿媳妇不在其中,但如若公公有遗嘱或者近过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
另外可以由孙子女代其父亲继承遗产(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妻子无权继承。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分额。”也就是说丈夫的儿子或者女儿有继承权。而妻子只有继承自己丈夫遗产的权利。
一句话:父在爷前亡,孙子可代位。
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适用。
除非有遗嘱,否则无权。
不过,这丈夫和老公公都是妻子杀的么?
有没有立遗嘱?
有的话以遗嘱为最优先
如果没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丈夫有继承公公财产的权利,丈夫死后,该部分由其直系亲属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