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这样做是错误的,法院也是错误的。我国刑事讼诉法有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他不给你立案必须告诉你不立案的理由,你有权利要求他给你出具不立案说明书。你可以申请复议,也可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必须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还不立案就必须出具不立案说明书。
第一步,你应该找检察院,当公安局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请求检察院启动侦查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二步,如果检察院介入以后也不立案,它会出具一份“不立案决定书”,你拿着这个决定书就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诉了,这是“公诉转自诉”的程序。
如果他们既不立案,又不肯开具“不立案决定书”,那你倒是可以通过上访或者找人大。
派出所有义务开证明的,这明显是互相推诿,你让法院开一张让派出所开书面证明的通知书,这样拿到派出所他们就没理由拒绝了!否则你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直接向法院告派出所“玩忽职守”罪,看他们怎么办!
哎~~~现在的社会呀~~~,气死人了!我和你有同感!
这群垃圾,没多少油水的活儿 他们就是不愿意管.
这样你去找人大,他们不给你立案就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