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结婚证公证使馆认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先由该国国际公证律师对结婚证明进行公证
第二步把公证好的文书送往该国外交部认证
第三步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如中国和该国没有直接的建交关系,可以把文书送往该国的联邦国家进行公证认证。
国外结婚证需要办理使馆认证,先要在该国公证人处办理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办理认证,最后由中驻该国使馆办理认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涉外离婚需要出具上述证件和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