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科研成果的特征,分阶段进行成果转化。我国基础研究支出近年来快速增长,2005年至2010年增长率达147%,但成果利用率低的问题十分突出。NIH将科研成果转化分为应用转化研究和技术转让两个阶段。应用转化研究阶段支持基础研究向应用转化,由于不确定性较高,公共性较强,主要由应用型科研机构负责。技术转让阶段的技术应用性较强,风险较低,商业前景明朗,由科研机构转让给企业,进行进一步开发和产业化。 第二,政府在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发挥不同作用。从基础研究向应用转化,是当前我国创新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是政府支持的重点。在应用研究阶段,政府侧重于弥补市场失灵,通过公共资源配置,发挥战略性和引导性作用,带动社会投入。在技术转让阶段,鼓励企业商业化开发,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良好的成果转让和后续监督机制,将创新转化为效益。 第三,强化公立科研机构的社会公益性。公立科研机构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国民健康水平、弥补经济发展瓶颈,这与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不同。NIH支持罕见病研究,帮助弱势群体;对工具性发明不申请专利,以促进技术扩散;对中小企业和新成立企业提供技术转让补贴,以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