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刚退休没多久被查出矽肺病一期七级伤残

2025-01-01 08: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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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退休后,没有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被查出尘肺病的,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八条规定,可以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而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职工尘肺病一期鉴定劳动能力为七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的待遇。本人工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回答2:

应十四个月工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