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需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法律分析
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企业罚款权,并对适用的情形、程序、罚款额幅度进行严格规制的情形下,承认企业罚款权不利于保持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这个根据《工资暂付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但是劳动法规定,公司或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罚款。不要把罚款和赔偿损失等同起来。
可以罚款,但是每月罚款不能超过员工工资总数的20%.
前提是,公司的奖惩明细公示过
没有这个规定
没有。